校办〔2021〕6号
关于报送列入学校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项目货物类采购计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提高货物政府采购效率,加快采购进度,确保已列入年度预算货物采购计划能够按时完成,实现政府采购“提速、控价、保质”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置通用办公设备的,包括计算机(含台式机、笔记本)、打印机(含一体机)、空调,需进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集中批量采购时集中采购,填写附件1(按2021年配置说明,选择所需产品及配置)。
二、购置科(教)研项目(含纵向和横向)的设备,需对采购需求进行统计,填写附件2。
三、已列入学校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专项经费的使用单位及经费归口职能处室,认真核对年度预算项目,及时完成市场调研及项目论证等工作,填写附件3。
四、使用学校其他经费安排的年度预算经费零星购置设备的(除一中提到的通用办公设备),填写附件4。
五、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得超预算、超标准采购,避免重复采购、盲目采购,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精准编制采购计划,按时提交。
2.单台件套设备(软件)单价10万(含)以上的,应当进行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填写附件5。在准备设备性能参数时,要多调研几个不同品牌的产品,编制的设备参数至少要有三种不同品牌的设备能够满足要求,不允许针对一个品牌的设备编制招标参数,对参数有倾向性容易产生质疑投诉的,不预安排采购,填写附件6。
3.由于电子类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短,请从设备品牌官方网站查询原装配置参数(不要选定制款)。
4.关于纵向科研经费采购设备需注意,项目申请书中需明确列有与课题相关的“设备费”预算且不低于本次采购金额,累计设备购置额不超预算数。
5.除用于科研外,购买第一条所列通用办公设备均应参加批量集中采购。按去年供货时间,预计供货时间在6月底,具体以今年正式通知为准。
6.项目要充分调研、论证,货物参数和技术要求准备全面,签订合同后,供货商应严格按照投标清单供货,不允许使用单位与供货商私自交涉更换产品,更不允许变更合同条款,否则将验收不合格,拒绝付款。
7.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及时收回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节约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结余经费省财政厅要求收回,请各单位认真调研仪器参数及价格。
8.如参数复杂,《审批表》中不能表述完全的设备,填写附件7。
9.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省级采购人自今年开始开展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请各单位列入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全部货物采购计划务必于4月11日前报于资产管理处,因采购周期加长,之后本年度原则上将不再统计各类项目采购计划。
联系电话:4187701
附件: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通用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审批表(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科(教)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审批表(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
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专项经费)采购计划审批表(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
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政府采购审批表(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
5.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购置贵重仪器设备(软件)可行性论证报告(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
6.市场调研记录(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
7.详细参数模板(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