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和请示工作,提出全校国有资产宏观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制定采购计划,组织招投标活动,进行货物的集中采购。
3.负责资产验收入账、使用保管、维修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国有资产配置、使用、调拨和处置等管理事项的审核和报批报备手续。
4.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及时将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增减变动信息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学校资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对学校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5.组织仪器设备清查盘点工作,按时编报各类资产统计报表、报告。
6.监督存量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推动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平台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
7.定期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培训,建立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较高的资产管理队伍。
8.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